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声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7-05

在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编印的《2014年普通高校在陕分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汇编》中,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宣传存在虚假内容,现就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西安东方亚太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8130)2014年在陕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中经教育部核准的只有文史类:会计(01)、物流管理(02)、汉语(03)、市场营销(04)、旅游管理(05);理工类:会计(01)、园林技术(03)、建筑工程技术(04)等专业。该校招生宣传中其余14个高职(专科)专业2014年未安排招生计划;“护理学、针灸推拿学、中医学、医学检验技术”等4个本科专业不属于普通高校招生专业,属虚假宣传。

特此声明。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