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1

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各县(区、市)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已完成2024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且报考科类为体育(理),要具备体育运动要求的身体素质和基础,一般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

二、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类专业课全省统考和文化课全国统考。

(一)专业课统考

我省体育类专业课统考由西安体育学院组织实施,统考考务办公室设在西安体育学院,考试监考费及考试工作人员补助由西安体育学院参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确定发放办法与标准。

1.网上报名与缴费

拟报考体育类专业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于2024年3月15日9∶00至17日17∶00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完成专业课统考网上报名及缴费,报名结束后不受理考生补报名。根据陕价费调发〔2000〕44号文件,收费标准为45元每生。

2.考试安排

专业课统考由计算机系统随机编排考生参加考试的组别和时间,请报名并完成缴费的考生于3月22日后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看考试安排,并认真阅读考生须知。

考生必须按照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间安排,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西安体育学院(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并参加考试。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家长及带队教师不得进入考点,且不得在考点大门处聚集。西安体育学院要认真核对考生信息,确认无误后发放制式的《专业课考试准考证》。

3.考试项目

共4项,分别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

4.考试方法

所有考试项目全部采用电子设备进行测量。各项目的数据测量、显示、传输、打印、保存、统计等全部使用计算机自动完成。

5.考试要求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智能产品(智能手表、手环、眼镜等)、无线耳机等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照相器材等考试违规物品以及铅球等考试器材进入考点,不得穿戴有特殊标记(如学校名称、学校标识、考生姓名等)的服装或统一着装,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规程参加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未按照规定时间领取《专业课考试准考证》、检录、考试的责任自负,不得补考。

考生参加考试不得穿带钉跑鞋,径赛项目不得使用起跑器,原地推铅球项目手指、手掌不得缠绕或包裹任何绷带、胶布等(确因开放性损伤需要包扎的,须提供三甲医院相关证明),违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

田赛项目两次考试机会,取最高成绩,两次均犯规者取消该项目考试资格。径赛项目一次考试机会,同一考生起跑犯规两次者,取消其该项目考试资格;同组因犯规起跑超过二次时,从第三次起跑开始,犯规者直接取消考试资格。

体育运动存在风险,建议考生考前自行购买考试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考试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及伤亡,责任由考生自负。

6.计分办法

按原国家体委《1989年普通高校体育专业招生考试评分标准与办法》执行。考生可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

(二)文化课考试

体育类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试科目与理工类相同。

三、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体育类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工作由县(区、市)招办安排,与其他科类考生同期进行。

四、填报志愿

体育类考生填报志愿方式和时间与其他科类考生相同。体育类志愿必须填报在提前批次,其中本科志愿填报在“本科提前批次体育类”栏内,高职(专科)志愿填报在“专科提前批次体育类”栏内。体育类考生在提前批次只能填报体育(理)类专业,填报其他科类专业均属无效志愿。在其他批次可填报理工类志愿。体育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本专科均设置6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3个专业志愿,设专业调剂表态栏。

五、录取

体育类专业文化课与专业课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将根据2024年体育类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划定。

体育类专业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录取新生。我省体育类专业投档规则为: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体育类专业课成绩均合格的基础上,按照体育类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档,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位次由高到低投档。招生院校在陕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必须与我省投档规则一致,投档后由相关招生院校决定是否录取考生以及所录取的专业,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解释。如招生院校在本校招生章程(简章)中规定的录取规则与我省规定不一致,以我省规定为准。省招办监督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未完成的体育类专业招生计划采取征集志愿办法进行补充。未被体育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可按其填报的理工类志愿参加其他批次的录取。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体育类专业课统考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区、市)考试机构和招生院校要加强对体育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选派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廉洁自律的同志负责该项工作。要广泛宣传体育专业招生政策和专业课考试办法,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政策,严格新生进校时的资格复查,确保体育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安全、有序。

(二)严格考务管理。西安体育学院要不断完善组考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机构设置及职责、人员选聘与分工、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流程、偶发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成绩记录及公布办法、成绩异议处置流程和仲裁办法等。要规范工作程序,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选聘以及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与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逐一签订考试安全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凡与考生有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要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考试工作。要加强考试过程管理,各项目测试前要安排专人认真仔细地核查考生身份,坚决杜绝替考等作弊行为。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安全问题的工作人员,要追究其失职渎职责任。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体育类专业课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