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专科)补录需要重新填报志愿
来源: 发布时间:2007-09-01

)向社会公布高职(专科)计划的缺额情况,同时通过网络将计划缺额信息发送到各县(区)招办。9月17日到18日,分数达到我省高职(专科)最低控制线、且集中录取过程中未录取的考生,均可到县(区)招办填报补录志愿。9月19日,考生还须到县(区)招办对自己的志愿信息确认签字。考生必须根据公布的缺额计划填报志愿,填写所公布缺额以外的院校和专业志愿的,为无效志愿。根据教育部规定,在集中录取过程中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补录志愿,各级招办和各院校不得受理已录取考生提出的换录其他院校的要求。补录工作在9月底前全部结束,逾期不再办理录取手续。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四日

高职补录院校名单查询:http://www.sneac.com/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