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陕西高考实行网上报名
来源: 发布时间:2007-12-01

为推进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管理现代化,陕西省从2008年起实行计算机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10日至12月20日。

报名条件规定: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应由本人写出说明,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

3、身体健康;

4、常住户口和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均在陕3年以上。

在我国定居的外国侨民报名,除符合上述条件中的1至3条外,须有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在陕常住户口不满3年者;

5、高级中等教育学籍在陕不满3年者。

考生本人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置、工作调动等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限制。

2006年1月1日前户口迁入者,仍按2005年高考报名条件执行;2006年1月1日(含)后户口迁入者,按以上报名条件执行。

报名办法:

公办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户口所在县(区)报名。

按照省人大《陕西省民办教育促进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户籍在我省的民办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以在其学校所在地报名。

在我省就读内地西藏班的考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

考生报名时须先到县(区)招办指定的地点领取报名号和密码,然后登录陕西省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0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诚信承诺书》,同意履行承诺后输入报名信息。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95元。

享受录取照顾政策的各类特殊考生,要交验相关原始证件,同时填写《特殊考生证明表》,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其中少数民族考生不需填写此表,但必须在报名时准确填写自己的民族成分,由县(区)招办审查考生户口本和身份证确认。省招办将对特殊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并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上公示。

被推荐为普通高校保送生的学生仍须参加高考报名。高考前接到保送生录取通知书的学生不得参加考试,否则取消保送生资格;高考前未接到保送生录取通知书的学生仍须参加考试。

未建立电子监控考场的县(区),其体育、艺术类考生全部集中到各市政府所在地设点考试。

我省不办理借考手续。

报考科类设置:

报考科类分为文史、艺术(文)、理工、艺术(理)、体育5个类别。考生报名时只能选报其中的一类,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科类。文史、艺术(文)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理工、体育、艺术(理)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艺术(文)类考生可以兼报文史类专业,艺术(理)类、体育类考生可以兼报理工类专业,兼报志愿只能从第一批本科开始,提前录取批次不得兼报。文史类、理工类考生不得兼报其它科类专业。

报名、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工作顺序

根据省招办安排,2008年首次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07年12月10日至20日。省招办要求县(区)招办须做好网上报名宣传和培训,各中学(报名点)要提前准备网上报名设备,确保考生能够按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

2008年1月5日前,采集考生数码照片,确认报名信息,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报名信息和照片必须打印出校验单,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区)招办要及时更正,确保无误。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对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道德品质恶劣,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

2008年4月10日前对考生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体检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考生,以便考生合理选报志愿。

严格报考资格审查,严防“高考移民”

省招办要求2008年继续把严防“高考移民”作为高考报名工作重点。要按照省教育厅、公安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完善户籍学籍双认定、高中学籍电子注册、居民户口本和身份证核查、报名资格公示等各种行之有效的报名资格审查办法。对组织或参与“高考移民”活动以及为伪造中学学籍档案等行为提供便利的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相关工作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涉及“高考移民”的违法违规案件,除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单位主管领导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