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高考艺术、体育类和高职单招录取控制线确定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6-01

根据教育部关于艺术、体育类招生工作规定,省招办划定了2008年我省高考艺术和体育类录取的文化、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同时根据高职单招计划和高考成绩,划定了高职各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艺术、体育类文化、专业课最低控制分数线

分 数 线

科类层次

文化课

专业课

艺术(文)

本 科

312

美术类统考本科200,高职(专科)190;非美术类统考的专业课分数线,由各招生院校自行划定。

高职(专科)

210

艺术(理)

本 科

294

高职(专科)

196

体 育

本 科

290

69

高职(专科)

290

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

工科类

土建类

财经

管理

旅游餐饮类

语言法律类

三校生

企业优秀青年

三校生

企业优秀青年

职教师资(本科)

720

630

820

630

730

630

630

无计划

高职(专科)

490

305

515

无计划

610

375

305

470

320

390

高职(专科)分数线中不含英语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