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外语口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08-06-01

一、外语口试时间为6月22日全天,6月19日至21日报名。报考外语专业及其他要求外语口试专业的考生,要求其必须按时参加口试,逾期不补。考生参加口试时,携带2008年高考准考证、身份证、2B铅笔、钢笔或圆珠笔。

按照陕价费调发〔2000〕44号文件规定,参加外语口试的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35元。

二、全省安排西安外国语大学(以下简称西外)、延安市招办和汉中市招办3个口试点。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的考生在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地址:西安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开发区文苑南路,电话:029-85319401,考生乘坐西安市K600路、321路、324路公交车到达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下车)报名口试;榆林、延安市的考生在延安市招办报名口试;汉中、安康市的考生在汉中市招办报名口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