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公正是高考招生工作的底线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7-14

考生填报志愿的失误应当责任自负

高考录取工作正在紧张有序地进行,个别考生因为填报志愿存在明显失误,导致其档案无法正常投出,日前有考生就此事上访,省招办明确答复,为了维护公平公正的高考招生工作底线,不可能对考生自己造成失误的情况网开一面。填报志愿过程中的失误属于考生造成的,责任只能由考生自负。

省招办介绍,免费印发给考生的《2010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平行志愿宣传手册》和填报志愿的网页上对志愿设计的规定和考生应注意事项都有明确详细的说明。《宣传手册》中关于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办法明确规定:自主选拔、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在院校所在批次志愿栏目之前设置1个院校志愿,仅供已公示并符合条件的考生在填报该批次志愿时同时填报,第一次模拟投档后录取。”填报志愿网页上的考生注意事项第8条指出:“凡未按时填报志愿、未按系统所列项目和要求填报的,后果由考生承担”。在6月25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又特别强调了这一问题。已经向社会公布的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无论省招办还是考生,都应当认真执行。如果允许政策规定之外的要求合法化,对其他绝大多数考生来说,就意味着不公平。作为高考招生主管部门,公平公正是我们工作的底线,对于考生本人不按照规定要求造成的失误,不论其失误大小,都只能由考生自己承担责任。

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供稿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